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平安新村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德育學校財團法人德育護理健康學院辦理)
- 類型
-
私立
- 網站
-
- 電話
- (02)27566013
- 住址
- 臺北市松山區[105]延壽街330巷12-1號、12-2號及16弄2號
- 核定人數
- 40
- 全園總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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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內總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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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外活動空間總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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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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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設立日期
- 2023/02/09
- 設立許可證號
- 北市職場教保證字第28-1號
- 設立許可文號
- 北市教前字第11131064181號
- 五歲免費
-
- 兼辦國小課後照顧
- 無
裁罰條文是以當下法規進行裁處,條文編號會隨法規修正而有所變動,請記得留意裁罰日期。
裁罰
2024/09/02 |
罰鍰:3,000元 |
北市教前字第1133089940號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9條第10款(111/6/29修正公布) |
第42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未與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訂定書面契約。 |
負責人:翁進坪 |
2024/11/21 |
罰鍰:60,000元 |
北市教前字第11331120155號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
負責人:翁進坪 |
2024/11/21 |
罰鍰:600,000元 |
北市教前字第11331120153號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0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
行為人:陳羿翰 |
2024/11/21 |
罰鍰:400,000元 |
北市教前字第11331120152號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0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
行為人:陳塏婷 |
2024/11/21 |
罰鍰:400,000元 |
北市教前字第11331120151號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0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
行為人:梁瑋芹 |
2024/12/05 |
罰鍰:3,000元 |
北市教前字第1133022962號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9條第1款(111/6/29修正公布) |
第30條第6項教保服務機構未訂定、未確實執行,或未定期檢討改進安全相關管理規範。 |
負責人:翁進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