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裁罰紀錄

以下是按裁罰日期排序的幼兒園違規裁罰紀錄,最新的裁罰案件會顯示在前面。點擊幼兒園名稱可查看詳細資訊。

裁罰金額
罰鍰:60,000元
違反法規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2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16條第4項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受罰對象
負責人:張彩枝
公文號
府教幼字第1140042829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1條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受罰對象
負責人:張彩枝
公文號
府教幼字第1140042829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0元
違反法規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1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48條第2項幼兒園未經核准即招收兒童進行課後照顧服務。
受罰對象
負責人:張彩枝
公文號
府教幼字第1140042829號
裁罰金額
罰鍰:3,000元
違反法規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9條第10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42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未與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訂定書面契約。
受罰對象
負責人:張彩枝
公文號
府教幼字第1140042829號
裁罰金額
罰鍰:24,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行為人:詹子緹
公文號
北市教前字第11430442521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元
違反法規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負責人:王玉
公文號
北市教前字第11430442522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負責人:王玉
公文號
北市教前字第11430442522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元
違反法規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負責人:吳敏蘭
公文號
北市教前字第11430444242號
裁罰金額
罰鍰:24,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行為人:潘家盈
公文號
北市教前字第11430444241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負責人:吳敏蘭
公文號
北市教前字第11430444242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元
違反法規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第1項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受罰對象
負責人:吳敏蘭
公文號
北市教前字第11430444242號
裁罰金額
罰鍰:12,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負責人:魏小惠
公文號
府教特字第1140048513C號
裁罰金額
罰鍰:50,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行為人:鄭雅穗
公文號
府教特字第1140048513B號
裁罰金額
罰鍰:30,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行為人:梁毓梅
公文號
府教特字第1140048513A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負責人:王信雄
公文號
府教特字第1140031016C號
裁罰金額
罰鍰:40,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行為人:林桂雪
公文號
府教特字第1140031016B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0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行為人:陳璟雲
公文號
府教特字第1140031016A號
裁罰金額
罰鍰:30,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負責人:陳妘妘
公文號
府授教幼字第1149550448號
裁罰金額
罰鍰:120,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0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行為人:李桂罔
公文號
府授教幼字第1149550448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負責人:吳敏蘭
公文號
北市教前字第11430444242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元
違反法規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第1項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受罰對象
負責人:吳敏蘭
公文號
北市教前字第11430444242號
裁罰金額
罰鍰:24,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行為人:潘家盈
公文號
北市教前字第11430444241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負責人:吳敏蘭
公文號
北市教前字第11430444242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元
違反法規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第1項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受罰對象
負責人:吳敏蘭
公文號
北市教前字第11430444242號
裁罰金額
罰鍰:24,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行為人:潘家盈
公文號
北市教前字第11430444241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元
違反法規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第1項第1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8條第6項-空間與面積幼兒園違反必要設置空間與總面積規定。
受罰對象
負責人:吳佳霓
公文號
南市教特(一)字第1140264936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0元
違反法規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1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48條第2項幼兒園未經核准即招收兒童進行課後照顧服務。
受罰對象
負責人:吳佳霓
公文號
南市教特(一)字第1140264936號
裁罰金額
罰鍰:110,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0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行為人:陳姸伶
公文號
高市府教特字第11431511300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負責人:孫蘭芬
公文號
北市教前字第1143043665號
裁罰金額
罰鍰:3,000元
違反法規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9條第1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0條第6項教保服務機構未訂定、未確實執行,或未定期檢討改進安全相關管理規範。
受罰對象
負責人:黃郁雯
公文號
北市教前字第1143042001號
裁罰金額
罰鍰:50,000元
違反法規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15條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受罰對象
負責人:陳昭雄
公文號
北市教前字字第11430428371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元
違反法規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第1項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受罰對象
負責人:張鳯宜
公文號
府教幼字第1140054334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1條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受罰對象
負責人:張鳯宜
公文號
府教幼字第1140054334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負責人:王德頻
公文號
北市教前字第11430415333號
裁罰金額
罰鍰:30,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行為人:謝秉靜
公文號
北市教前字第11430415332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0元
違反法規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2條第6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受罰對象
負責人:黃云靚
公文號
北市教前字字第1143003063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負責人:邱正剛
公文號
府教幼字第11400389556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元
違反法規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行為人:陳千蕙
公文號
府教幼字第11400389555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行為人:鄭茹謙
公文號
府教幼字第11400389554號
裁罰金額
罰鍰:30,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行為人:林幸屏
公文號
府教幼字第1140017814號
裁罰金額
罰鍰:30,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行為人:林幸屏
公文號
府教幼字第11400389553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元
違反法規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第1項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受罰對象
負責人:張鳯宜
公文號
府教幼字第1140044816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1條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受罰對象
負責人:張鳯宜
公文號
府教幼字第1140044816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元
違反法規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0條第1項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行為人:李宓蓁
公文號
新北府教幼字第11403607653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行為人:翁玉真
公文號
新北府教幼字第11403607656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0元
違反法規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2條第6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受罰對象
負責人:劉雅萍
公文號
北市教前字第1143041784號
裁罰金額
罰鍰:9,000元
違反法規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6條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1條第2項-車輛幼兒園以未經核准之幼童專用車載運幼兒。
受罰對象
負責人:林惠玲
公文號
府教特一字第1142413661B號
裁罰金額
罰鍰:200,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0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行為人:郭芯妤
公文號
高市教幼字第1143154510C號
裁罰金額
罰鍰:120,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0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3條第1項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受罰對象
行為人:陳帡
公文號
高市教幼字第1143154510B號
裁罰金額
罰鍰:60,000元
違反法規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1條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違規內容
第32條第2項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受罰對象
負責人:朱慧蘭
公文號
新北府教幼字第1140326660號